捐款抵稅怎麼算?列舉扣除、上限與收據一次看懂

捐款知識 · 閱讀約 7 分鐘 · 更新 2026-08-20

「捐款可以抵稅」大家都聽過,但實際上能抵多少、怎麼申報,很多人並不清楚。這篇用白話帶你搞懂個人綜合所得稅的捐款列舉扣除規則、上限與需要準備的單據。

先講重點
以下為一般性稅務資訊整理,非個別稅務建議。實際申報請以財政部與各地區國稅局最新公告為準,或洽詢會計師/記帳士。

前提:抵稅走的是「列舉扣除」

報綜所稅時,扣除額可以選標準扣除額列舉扣除額,兩者擇一。捐款屬於「列舉扣除」的項目之一。也就是說,只有當你把捐款、保險費、醫藥費、房貸利息等列舉加總後大於標準扣除額時,選列舉才划算,捐款抵稅的效果才會真正顯現。如果你本來就用標準扣除額,捐款金額並不會另外再扣一次。

個人捐款可以抵多少?上限 20%

對合於《民法》規定的公益社團、財團法人,或依法登記的教育、文化、公益、慈善機構或團體之捐贈,可列舉扣除,但金額最高不得超過綜合所得總額的 20%。超過的部分當年度不能扣,也不能遞延到隔年。(法源:所得稅法第 17 條)

哪些捐贈「不受金額限制」?

有幾類特別的捐贈對象不受 20% 上限限制,可以全額列舉:

另外,透過私立學校興學基金會的捐款有其教育類的特別規定(是否「指定」特定學校,適用的上限不同),細節較多,建議直接參考教育部與國稅局的說明。

需要準備什麼單據?

一般捐贈要檢附受贈單位開立的收據正本,上面應載明捐贈人、金額、單位名稱與統一編號等。現在多數合法單位會提供電子收據,且會把捐款資料上傳國稅局,報稅軟體常能直接帶入;但仍建議自己留存收據,以備查核。特殊型態(如捐土地、未上市股票、文物)另有對應的證明文件要求。

一個簡單的計算範例

假設小美某年度綜合所得總額 100 萬元

常見誤解

企業(營利事業)捐贈的規定與個人不同,另有其扣除比例與條件,本文聚焦在個人綜所稅。若捐款金額較大或情況特殊,建議先諮詢專業人士再申報。

想找可開立收據、合法立案的捐款對象?可以先看所有單位,並搭配查證公益團體的方法自行確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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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為一般資訊整理,各單位資訊與相關法規請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。